难以理解!连发三次退市警示,股票仍被券商推荐买入,推后爆涨而今趴在地板上
财联社2月9日讯(记者 高艳云)上市公司三次发出退市风险警示后,却仍被机构推荐买入,这种令人直呼不解的行为也引来的监管罚单。深交所近日披露一张罚单显示,华安证券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2023年1月31日、2月25日、3月25日,深交所上市公司*ST左江连续三次发布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但在2023年4月25日,华安证券发布了题为《算力领域的璀璨明珠,DPU放量乘势而起》的深度研究报告并推荐买入左江。经查,华安证券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分析结论依据不充分,结论不审慎,未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公司对研究报告质量审核把关不严。深交所要求,华安证券对此应高度重视,针对违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公司对研报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保障研报信息来源合法合规,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充分揭示投资风险,避免误导市场。三度风险警示后仍被推荐买入华安证券的上述研报,与*ST左江三度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后续的股价暴涨,形成一种难以言明的“巧合”关系。去年1月31日、2月25日、3月25日,因“预计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ST左江连续三次发布了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时隔一个月后,同年4月25日,华安证券发布深度研报《算力领域的璀璨明珠,DPU放量乘势而起》,预测左江科技2022年至2024年三年间分别实现收入0.6亿元、9.3亿元、13.4亿元,同比增长-49%、1452%、44%;实现归母净利润-1.4亿元、3.51亿元、6.25亿元,给予“买入”评级。又在此后的3个月内,证券简称由“左江科技”戴帽变更为“*ST左江”;公司股价由研报发布时每股218.98元、总市值216.35亿元,攀升至当年7月14日历史最高价299.8元、总市值305.8亿元,涨幅达36.91%。*ST左江被定性涉重大财务造假上述华安证券研报标的*ST左江被市场高度关注,一是公司曾是“史上最贵ST股”,二是公司被定性涉重大财务造假。*ST左江创造了“史上最贵ST股”神话,同时也经历了过山车式的股价波动。公司股价于去年7月14日达到上市以来最高价,为299.8元,此后一路走低,在今年1月中下旬遭爆炒后,近日先是陷入连续5日的无量跌停,在2月7日、8日又遭爆炒,先是于2月7日巨量成交2.54亿元大涨20.02%,2月8日成交2.86亿元大跌15.34%,公司股价最低时为13.9元,公司最新股价17.66元,几乎是高位时的十七分之一。最低价为今年1月15日的20.6元,近日迎来爆炒,分别于1月15日、16日、17日、22日、23日这5个交易日的当日收涨幅20%涨停板。1月30日,证监会通报*ST左江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已于11月24日对*ST左江立案调查,现已初步查明,*ST左江2023年披露的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证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证监会表示,始终将保护好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误导中小投资者交易决策,必须予以严厉打击。证监会将继续保持“零容忍”执法高压态势,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严格执行退市制度,使造假“保壳”者“应退尽退”,让造假乱市者付出惨痛代价。年内两家券商研究业务遭罚今年以来,包括华安证券在内,两家券商因研究业务违规被罚。今年1月5日,湖南证监局披露两张罚单,方正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公司发布证券研报业务部门行政负责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经查,方正证券在开展发布证券研报业务过程中,存在发布证券研报前泄露证券研报内容和观点的情形;个别员工在未取得证券分析师资格情况下,未经审核公开发布研究观点,造成不良影响。刘章明作为公司发布证券研报业务部门行政负责人,对上述情形负有领导责任。同时,刘章明个人还存在向客户违规私自荐股的情形。此外,华安证券去年也有公司分析师因研报违规遭罚。2023年5月18日,安徽证监局披露一则处罚公告显示,陈某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经查,发现陈某署名发布的研报《“专精特新”智能仓储物流供应商,自研自产打造核心竞争力》存在可比公司选择依据不充分、盈利预测论证不充分、文字图表不一致、数据来源不明等情形。陈某作为上述研究报告的署名分析师,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中证协官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显示,名字为“陈某”、执业岗位为分析师的仅有1人,即华安证券分析师陈某,其自2020年5月18日至今在华安证券作为分析师执业。2023年5月,证监会向各券商通报了2022年研报“双随机”的现场检查情况,共覆盖45家公司的300篇研报。证监会对研报制作目前仍存在的三大问题进行了通报,一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未根据法规规范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二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三是具体研报制作审慎性不足,个别员工私自发表证券分析意见证监会重申四点法规规范要求,一是加强研报信息来源和留痕管理,打牢高质量研报坚实基础;二是强化研报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内部控制,着力提升专业质量和合规水平,压实制作环节责任要求,确保研报专业审慎;三是规范公开发表言论和客户服务活动管控,强化舆情风险管理;四是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和内部问责制度,促进行业发展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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